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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发布疫情防控9号通告中共威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9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有效阻断传播疫情途径,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政务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含劳动保障服务、医疗保障、水电气网络公用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公安户政及出入境业务、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税务)和镇便民服务中心线下窗口现场办理业务,原则上以网上办理和电话预约办理为主。 一、网上办理。非急办事项,建议推迟办理。急需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先通过网上申报办理。 渠道一:登录http://njswyx.sczwfw.gov.cn→【四川政务服务网】→【注册】→【威远县】→点击办理事项对应栏目,根据提示操作。 渠道二:登录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注册】→【威远县】→点击办理事项对应栏目,根据提示操作。 二、电话预约办理。急需办理事项,可电话预约办事时段,根据预约时间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线下不办理未预约事项,防止人员聚集、滞留造成交叉感染。对时段内预约群众较多的,办事大厅按照“分散办理”的原则,合理疏导、安排、告知预约办事群众,尽量减少现场办事。(附:窗口预约电话号码) 各服务大厅窗口单位要安排足够工作力量,确保网上办事、预约电话通畅,现场组织有序、群众办事方便;县行政审批局坚持每天不少于2次对大厅自助服务设备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消毒、杀菌。 全面恢复正常政务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敬请理解与支持!
中共威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