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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向义镇中心学校开展法律法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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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日,威远县司法局律师工作股负责人刘万春同志到向义镇中心学校为全体教职员工带来了学校安全教育法律法规的讲座。

讲座中,刘万春提到了我国与校园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刘万春重点讲解:法律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严肃的法律法规知识宣讲中,刘万春也带来了生动的案例。深刻铭心的案例分析,让全体教师对于各种校园事故、体罚学生带来的后果感受更为深刻,再次提醒教师们严禁触碰法律底线;也让教师们在以后的教学中,对待学生的方式更为亲切、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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