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陵镇三“强”做好法治建设(一)“强”领导。定期听取各站、办、所及村(社区)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划和考核中,并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落实目标任务。 (二)“强”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市、县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完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形成全镇共同做好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强”队伍。进一步配齐配强法治文化建设专业队伍,加强依法治理普法讲师团和法治宣传员、普法志愿者、法制文艺工作者队伍的建设,通过“3•15”“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日”等固定宣传时段,有效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