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威远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功会,副主任胡林仁、唐克友、钟玉钦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农林局局长李永辉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城周生态绿化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黄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2016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斌作的2016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安监局局长李革非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情况的报告,县环保局局长梁平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5年“4.10”事件处置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就几个报告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对四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城周生态绿化工程建设工作,要进一步提升认识,增强做好城周生态绿化工程的紧迫性和主动性;突出特色,增强城周绿化与城市园林建设的有机融合;创新机制,探索城周生态绿化的投入、管护和项目建设的运行机制。二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主动备案,科学备案,提高质量,认真审查,做到规划化和制度化。三是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要严字当头,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勤字为要,摸排要勤,检查要勤;法治为先,加强衔接,增强打击力度;标准化为重,规范标准,落实监管责任。四是2015年“4.10”事件处置工作,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防范杜绝类似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事故发生。 县政府副县长蔡虎城,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明亮,县人大各委室主任,县人大办公室、农工委、法工委、财经工委、建环工委副主任,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人大政协联络办、县法院、县农林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杨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