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 公告 经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专家组评估批复,我县人感染H7N9流感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和危险因素基本消除,已达到《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感染H7N9流感疫情应急反应终止实施方案〉的通知》解除疫情应急反应标准。威远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开放活禽市场。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国家四部委文件(国卫应急发〔2017〕10号)和农业部公告第2516号要求,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人感染H7N9流感防控工作。 特此公告。 威远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