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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司法局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威远县司法局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扫黑除恶”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股(社区矫正股),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宣传教育。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各镇司法所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职能,将“扫黑除恶六进”、“白千工程”、“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七进”相结合,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在县司法局LED屏上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同时借助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切实抓好重点人员监督管理,县司法局转发《关于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通知》《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发《关于开展黑恶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司法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把扫黑除恶工作放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首位。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在社区服刑人员中经常性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活动,采取定期学习、参加公益活动等形式,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并对在册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单位、所在村(居)进行走访调查,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确保该群体遵纪守法,无人参与涉黑涉恶活动。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县司法局转发《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通知》,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广泛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积极配合党委、政府采取普遍排查、重点排查和精准排查等方式,梳理各类可能对社会有影响的涉稳隐患,摸清纠纷背后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确保各类线索能及时发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强化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管工作。加强管理培训,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责操守,对全县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集中培训,认真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司法部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引导督促法律服务人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树立正确的执业观,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信息来源渠道。按照县政法委统一部署,县司法局制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千工程”的通知》,县司法局政法领导干部(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村(扶贫帮扶所在乡镇的村),每名政法干警到联系村入户开展工作。通过召开院坝会、入户等方式听民声、会民意、聚民智,共完成调查问卷227份,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10条。

强化政法机关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共同制发《威远县法、检、公、司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法、检、公、司在刑事诉讼中的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研究、解决打击刑事犯罪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

强化与纪检、组织部门配合。加强与纪检、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县司法局组织司法行政全体干警观看“扫黑除恶警示教育片”和“警戒”,给全体干警上牢“紧箍咒”,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我局未发生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吴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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