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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6月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功会主持会议,副主任胡林仁、唐克友、钟玉钦、金毅及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根据通过的会议议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威远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旅游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提请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威远县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的决定》和《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和批准县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预算安排的报告》。 会议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 会议对县卫计局、县农林局进行了工作评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功会强调,各评议工作组前期工作务实有效,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贯彻法治精神,工作导向鲜明;二是紧扣发展大局,勇于发现问题;三是恪守为民情怀,积极担当作为。县卫生计生局和县农林局要以虚怀若谷,开放包容的态度接受评议意见,要以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整改落实。整个评议工作务必要凝聚正能量,评出好形象,要通过评议整改,促进我县卫生计生工作和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领导杨春国、王革屏,县法院院长刘应江,相关镇人大主席,相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机关相关人员和联络人员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