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法院依法搜查隆昌某装饰公司
9月5日,威远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付军带领17名执行干警在隆昌市法院执行干警配合下,依法对隆昌某装饰公司采取搜查措施。
威远县法院受理吴某申请强制执行隆昌某装饰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隆昌某装饰公司拒不配合法院强制执行,拒收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执行局干警向该装饰公司负责人谈某宣读搜查令后,进入公司办公室进行搜查。经仔细搜查,搜出5万余元强制提取作为案件执行款,同时发现该公司未采用对公账户进行公司资金往来业务,而是用其他对公账户,由此认定其故意隐匿公司财产,执行法官遂对谈某进行训诫。谈某认识到自身错误行为后,多方筹措还清全部债务,同时主动向执行法官写下悔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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