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威远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有奖举报活动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积极性,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开展,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有奖举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的范围
县城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
二、有奖举报受理内容
(一)商家、店铺、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设施、包文明)责任制不落实的;
(二)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破损户外广告等市容环境卫生问题;
(三)沿街打牌、放养宠物等不文明行为。
三、有奖举报的方式
(一)拨打举报电话(举报电话:8235319,8230189),受理时段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爱威远”APP进行举报。
四、有奖举报的认定
县街长办(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负责受理市民举报,并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凡经查证属实的为有效举报(查证时间不超过3天),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10元/人·次。
县街长办自受理查证属实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将奖励情况告知举报人,受奖励的举报人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街长办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举报人信息不明、举报事实不清、举报人不提供联系方式、具有监管职责工作人员举报的,均为无效举报,不予奖励。
举报受理单位严格保障举报人信息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漏举报人的有关情况。
五、有奖举报活动自2019年6月1日起试行一年。
六、本通告由县街长办负责解释。
威远县街长制办公室 威远县创建卫生县城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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