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发布第16号通告

中共威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16号)

为全面落实分区分级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促进全县生产生活秩序恢复,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全有序恢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营业

1.严格场所和从业人员管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开复工前需准备充足的防控物资。全面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有疫情高风险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暂不返程返岗,坚决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日常保持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落实消毒措施,从业人员上岗一律佩戴口罩,每天上下班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停业后首次恢复营业的经营单位需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餐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食品须做到煮熟煮透,加工制作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半成品、成品应采用保鲜膜覆盖或密闭容器等方法贮存。采取隔断厨房、玻璃厨房、视频厨房等形式,打造“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公开食品加工、备餐、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关键环节。

3.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管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自配送连锁餐饮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入网审查管理;委托配送的,应负责督促配送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送餐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送餐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手套,并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

4.落实用餐规范。消费者进入经营场所前应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不得允许进入。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到“五严控”:严控聚集,禁止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含农村坝坝宴),禁止聚餐娱乐。严控总量,同时接待顾客人数不超过总座位数的30%,单一大堂(厅)同时接待顾客人数不超过60人。严控流量,单桌同时用餐顾客人数不超过座位数的30%,尽量提供一人一桌用餐,严禁使用无窗户、空气对流不畅的密闭性包间。严控距离,用餐顾客之间须保持安全距离(互相之间的直线距离不低于1米)。严控时间,顾客单次用餐时间控制在1小时以内。在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经营单位应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并记录用餐时段和人数,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同时,提倡预约错峰用餐,提倡公筷(公勺)、分餐制,提倡即食即走、不恋座贪杯,提倡网上订餐和外卖送餐服务,提倡刷卡支付、移动支付结算。

5.落实主体责任。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完善经营单位防控制度。

二、规范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营业管理

1.加强场所管理。加强市场通风换气,加强市场内清洁消毒,每天至少在营业前清洁消毒一次,并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严格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做好垃圾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市场应设置并明确标示体温检测区、垃圾处理区,入口、出口应分开,方便进出。

2.加强经营管理。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做好台账记录工作,重点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在市场内任何场所、设施设备贮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任何形式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严禁在市场内进行活禽交易和现场宰杀、加工制作等。暂停举办展销、促销等人群聚集活动。

3.加强消费者管理。在市场门口设置专门检查岗位,测量消费者体温,并要求正确佩戴口罩。控制高峰时期人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人数。大力提倡采用移动支付,尽量避免使用现金、刷卡等支付方式。合理规划经营场所布局,减少消费者逗留时间。从业人员与消费者之间,宜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直接接触。

4.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完善市场防控制度。

三、规范商场和超市营业管理

1.加强卫生环境管理。商场超市应明确标示体温检测区、应急隔离区、防控物资储备区、垃圾处理区等关键区域。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在专门的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卫生间应当保持通风,可打开窗户或使用排气扇。电梯内外放置免洗手消毒液或纸巾。

2.加强人员防护。每日营业前开展员工体温检测,实行一人一登记。在入口设置专门检查岗位,对所有进入人员测量体温,并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应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顾客人数,降低人员密度。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员工与顾客服务交流时,与顾客宜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直接接触。暂停举办聚集性展销活动。

3.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超市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四、规范客运站及交通运输管理

1.总体要求。全面恢复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含网约车)等运输服务,有序恢复与中风险地区之间的“点对点、一站式”道路客运服务。暂停来自或途经疫情较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不包括复工专线包车。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开展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卫生检疫,对高风险人员、疫情较重地区流入人员和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等人员全面排查,对往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严防疫情输入。

2.客运站管理。执行客运站每日消毒制度,日均客流较高情况下应及时增加消毒频次,对相对密闭场所,应多开窗通风。交通运输工具出行前应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在客运站设置旅客体温监测点,对进入客运站的旅客实施体温检测,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要求做好信息登记;班线客运经营者要落实驾驶员或司乘人员,在客运站体温检测基础上,发车前再进行旅客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人员做好复测,并按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要求落实信息登记与处置。

3.道路客运及城市公交管理。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包车团组人数限制,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当增加清洗消毒频次。乘客、乘务员和驾驶员全程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

4.出租车管理。车辆每日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辆内部进行清洁消毒。驾驶员携带含醇类消毒湿巾,增加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频次。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驾驶员全程佩戴口罩,提醒车上的乘客佩戴口罩并减少交流。

5.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运输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客运站运营单位和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制度措施,通过车站电子屏、站内广播、车载视频、海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卫生防护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从业人员和旅客科学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五、做好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1.开学前准备。中小学校开学复课均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加强与卫生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取得专业技术力量支持,做好联防联控。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及其在校内各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一律严格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禁止返岗返校,决不允许带病返校返岗。在校内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观察区,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开学前组织力量对教室、宿舍、浴室、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校舍彻底进行清洁和消毒,消除卫生死角。

2.开学后相关工作。加强教职员工及学生每天的“晨午晚检”和全日健康巡察,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有发热和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及时上报并配合核查排查。严格管理校园出入,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保持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持续通风换气。学校食堂应根据就餐师生人数、年级、班级分布,合理安排错时用餐、分散就餐。实行分时段接送,错峰安排不同学段的学生分时段入校和离校。引导家长佩戴口罩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3.落实主体责任。中小学校要全面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学校防控制度,积极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六、做好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管控

1.加强住院人员管控。全县所有设有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疫情期间住院病人数量不超过实际开放床位总数(不含加床,以下同)80%。住院人数达到控制数量后,除急症、危重症外,暂不新收治住院病人。

2.加强门诊人员管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病人实行“限号控制”管理,有挂号功能的医疗机构要测算每日最大门诊人数,除急症、危重症外,达到当日最大门诊数后暂不挂号;其余各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和村卫生室,在有序恢复执业后,要合理测算最大门诊人数,在诊室内做到“一人一室一诊”,各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和村卫生室最大门诊人数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平均日诊疗量的80%。

3.实施分级分类诊疗。三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二级医疗机构主要接收三级医疗机构转诊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康复期、老年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医疗服务。提倡和鼓励群众普通病到就近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常见病到县级医疗机构就诊,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4.实施实名制就医。全面实时实名制就医,就诊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军官证等)实名挂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就诊者,首次允许挂号就诊,由医疗机构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告知再次就诊时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急诊、危重症就诊者,待诊疗救治、病情稳定后再登记核实身份信息。

七、落实各方责任

1.落实单位责任。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管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落实专人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建立健康监测、消毒灭菌、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机制,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要按照县指挥部第15号通告要求,严格加强来(返)威人员管理。

2.落实社区(村)责任。要全面落实分区分类防控措施,继续推行“三责任四服务一承诺”,落实基层干部、网格员、医务人员责任,搞好医疗、法律、生活、心理服务,签订承诺书。要持续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好辖区人员往来摸排登记和体温监测工作。加大劝阻和引导力度,严禁出现打牌、聚餐、赶场、广场舞、聚众聊天等聚集性活动,发现聚集活动及时劝阻。严陵镇要继续实施好社区(村)电子通行证制度,辖区所有社区(村)和住宅小区、实行登记出入的公共场所,应当查验个人电子通行证。

3.落实家庭责任。要守护“小家”为大家,鼓励实施“家庭户长”责任制,守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人,随时关注家人健康状况,主动劝导、督促家庭成员不聚会、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吃野味;落实好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发现家庭成员疫情线索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就诊,筑牢疫情防控的家庭防线。

4.落实个人责任。要切实做好个人的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锻炼,不聚集打牌、不聚众跳舞、不到密闭性健身娱乐场所活动,保持开朗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主动就近就医,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要积极支持、配合社区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社区人员做好信息排查、建档立卡和健康管理,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新冠肺炎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疫情高风险地区返威人员,或与高风险地区人员以及确诊(疑似)病例人员有接触史的,要及时主动向社区(村)和单位(企业)报告。疫情防控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流行的,将依法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通告与本通告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未涉及事宜,按省市分区分级有关防控技术方案和要求执行。

中共威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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