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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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威远县森林公安局接110转警称:威远县龙会镇五皇村的许某某在当天下午抓了几条蛇放在家里。

经查,威远县龙会镇五皇村的许某某在禁猎期内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的情况下,于2020年5月20日13时许,到威远县龙会镇五皇村17组非法猎捕野生菜花蛇、乌梢蛇各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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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某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属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给予许某某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猎获物(菜花蛇、乌梢蛇各1条);2、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即600元。

近日,威远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会同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将许某某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中所没收的野生动物(野生菜花蛇、乌梢蛇各1条)放归了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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