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居保中心 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调待工作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要求,威远县居保中心高度重视,明确分工,积极协调县财政、代发银行等相关部门,确保调待养老金及时补发到位。
本次调待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同时,对已年满65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对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月基础养老金再增加3元。
截至12月23日,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待工作已顺利完成,共补发10.26万人补发4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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