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威远县检察院践行多元化监督理念 成功促成和解一起民事纠纷案件

为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近日,威远县检察院在办理粟某某等四人与南充市某公司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中,践行多元化监督理念,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实质性化解民事争议。

粟某某等四人诉南充市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威远县法院于2019812日立案。2020610日,威远县法院作出判决:南充市某公司补偿粟某某等四人100000元,迭减已支付的20000元,还应当支付80000元。粟某某等四人不服一审判决,申请再审被驳回。20211月,粟某某等四人向威远县检察院申请诉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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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法院判决并无不当。鉴于该案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和民营企业发展,威远县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原则践行多元化监督理念办理该案。承办检察官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诉争利弊,引导双方消除对立情绪,化解矛盾。于2021413日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和解协议。南充市某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补偿款以及案件受理费、拖欠的劳动报酬共计90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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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中最大限度地彰显了司法温度,双方当事人长达两年多的矛盾得以化解,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帮助了企业纾困,实现了双赢、多贏、共贏的效果。近日,申请人粟某某一方向我院送来感谢信和“公正执法好公仆,为民解忧心上人”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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