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弘扬法治精神 坚决防惩统计造假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自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统计工作逐渐步入法治化轨道。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统计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的“快车道”,《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相继出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已成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关键抓手。全县各级统计调查人员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把握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形势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国家调查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坚持依法调查、依法治统,为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把握抓好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到抓好统计法治工作是强化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统计调查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成效将对宏观大局产生明显影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会误导决策,而且与党的思想路线、优良传统、作风要求等严重背离,严重影响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损害了党的长期执政根基。抓好统计法治工作是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正风肃纪、净化统计生态的必然要求。
(二)充分认识到抓好统计法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要求加强监督问责和统计执法,从源头上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去年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调查,在法治化轨道上开展统计工作、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数据支撑的必然要求。
(三)充分认识到抓好统计法治工作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有效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抓好统计法治工作、严厉防惩统计造假将有力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科学认识统计调查工作的定位与作用,依法保障统计调查人员独立行使统计法定职权。
二、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防惩统计造假面临的风险挑战
(一)统计造假土壤仍然存在。个别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仍未树立“以人民为中心、追求高质量发展”的正确政绩观和发展观,对统计造假的危害性认识不够深入,不善于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来认识和看待统计调查工作,对统计法律法规缺乏足够的敬畏心、尊崇心,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够到位,为了考核排名、个人升迁而通过授意、指使或要求统计人员篡改、编造统计数据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且形式更为隐蔽、更难发现。
(二)社会统计法治观念仍然不强。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够,部分调查对象未准确把握统计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以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为由,随意拒绝合法合规的统计调查工作;有的甚至要求提供经济报酬才上报统计数据,将统计调查工作看作了市场交易,对自己在统计法律上的义务认识不清、了解不深、把握不准。
(三)统计监督能力有待强化。当前统计监督工作在国家和省一级已形成流程严密、分工科学、运转有序的常态化机制,但在市、县一级则普遍需要加强。尤其是县级统计机构无论是统计执法设备、经费、人员等硬件配备,还是执法培训、经验和能力等软件水平,均较为薄弱,不敢去监督、不善去监督、不愿去监督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三、勇于担当进取,奋力推进统计法治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突出治理管控,形成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全过程质量管控和全员责任体系,将质量要求贯穿到调查流程的各个环节,将责任义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切实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责任落实检查和督导力度,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全面压实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对照国家最新调查制度和规程要求,及时更新和修订原有业务工作制度,完善各专业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和质量控制办法,切实规范统计调查各个环节,提高统计调查源头数据质量。
(二)深化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统计“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要求,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提升其统计法治意识,从而更加自觉主动地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有力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法定职权。通过送达统计法律关系告知书,开展“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在会议培训、现场调研、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业务工作中进行嵌入式宣传等方式,全面加强对各级统计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统计调查环境。
(三)加强执法检查,打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强化统计监督、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的重要抓手,全面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工作。进一步畅通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大众积极监督、提供违法线索。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鼓励青年骨干积极参加执法培训和办案检查,全面提升统计执法能力水平。加强“双随机”执法抽查力度,扩大检查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将“法治要求、质量意识、严谨作风”贯彻到调查工作的各个环节,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生态。
关山飞度,大道笃行。统计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抓牢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践行“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坚决有力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水平,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国家统计局威远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杨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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