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检查发现的安全 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的公告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7〕10号)要求,现将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第二批次)在县电视台、县安监局网站等媒体进行曝光。请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立即开展隐患整改,确保按期完成。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第二批次)
威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第二批次)
序号 | 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单位 | 行业类别 | 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内容 |
1 | 威远县新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城镇燃气 | 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证过期未复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2 | 威远县大山加油站 | 危化品 | 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3 | 威远县红炉井煤矿 | 煤 矿 | 安全设备维护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
4 | 内江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 危化品 |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变更,未按规定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 |
5 | 四川西南工业炉有限公司 | 机械制造 |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6 | 四川威远银星实业有限公司 | 机械制造 | 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7 | 四川威远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 建 材 | 运煤系统未做煤尘爆炸性指数鉴定,对煤尘是否具有爆炸性心中无数;原煤仓入口有煤尘散布现象,且在此处使用非防爆的照明设备;用于脱硫脱硝的氨水罐,检漏检测装置不完善,不能及时发现液氨泄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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