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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国有林场破解历史遗留问题 维护职工利益得民心

1998年,国家实施天然林禁伐后,林场各项工作举步维艰,为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减少单位负担,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我场周生友等12名职工被移交川威集团管理,其林场职工身份保持不变,仍属我场实名制管理事业身份。2016年实施国有林场改革以来,周生友等在川威工作的12人,一直要求回归林场工作,先后多次向市、县领导反映过诉求。今年9月,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在多部门的协助下,经征求所涉职工意见,原移交川威集团管理的12名职工全部回林场安置。至此,近20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通过此事件,我场在信访工作中有如下体会和启示。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部门通力协作是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关键。该信访事件属典型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问题多情况复杂,为妥善处置该信访事件,如果没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县领导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座谈协商,研究处置意见;如果没有分管县领导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前往川威集团坦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各司其职;如果没有相关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大力支持,高效处置信访案件中涉及到的政策问题,该信访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

二、倾听民声,稳定群众情绪是保障。周生友等12人案件在调处的过程中,信访办案人员认真听取信访人的诉求,稳定其情绪,主动帮其联系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多次上访,仍耐心沟通,多方协调,认真回复,积极争取信访人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时调解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该信访案件未再向上一级延伸,未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三、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是根本。今后,将继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的协调作用,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在思想疏导教育的同时,依法果断处置,从心理上转变群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引导群众采取正确途径依法维权、解决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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