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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为恢复生猪生产保驾护航为有效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威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继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后,又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 6月4日威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接到向义镇忠兴屠宰场和驻场官方兽医报告,一辆运载20头生猪的车辆到达屠宰场,检疫证明显示为陕西省的生猪。接报后威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调查,生猪启运地点是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载明的运载车辆牌号不准确,且载明的20头生猪耳标与现场查验生猪佩戴耳标不符。随即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并对所有生猪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案件调查,当事人违反了四川省生猪调运规定和《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威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今年以来,威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立案查处动物卫生监督案件13件,其中涉及违法违规调运生猪案件12件,罚款20余万元。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为保护动物健康和恢复生猪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王大平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