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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开展代缴重度残疾人保费工作

为了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落实困难群体养老保障,提高困难群体生活水平,县居保中心“四举措”精准落实政策,积极开展2020年代缴重度残疾人保费工作,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

一是身份认定准确。县居保中心每年将各镇申报的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名单报送到县残联进行核实,精准核定重度残疾人员数据信息。

二是资金拨付及时。根据县残联核定代缴城乡居保保费人员名单,及时联系拨付代缴资金到财政专户。

三是缴费信息完整。县居保中心每月根据已核定的代缴人员名单及代缴金额,将代缴保费资金和缴费补贴记入重度残疾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2020年1至11月,我县1196名重度残疾人享受到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代缴资金11.96万元由县财政全部兜底保障,该政策的落实提高了残疾人的养老水平,改善了困难群体的养老环境。(龚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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