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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一家火锅店卖“野生鱼”遭查处

威远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近日,该局在“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执法行动中,查处一起涉“禁渔令”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该局执法人员在对县城区某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菜单上印有:“沱江黄辣丁30元/斤”,经查验实际提供给顾客食用的是从威远某海鲜店购进的养殖水产品黄辣丁,属于提供的商品不存在的行为,为虚假广告。该火锅店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长江禁捕相关规定,威远县市场监管局遂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为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威远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生产、销售、餐饮环节执法检查,全面清理相关营业场所含有“捕捞”“河鲜”“江鲜”“渔港”“野生鱼”“野生河(江)鲜”等字样的广告,对违反“禁渔令”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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