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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居保中心四举措加强城乡居保基金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防范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威远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结合实际,四措并举不断提高基金监管工作质量。

一、建立健全基金监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管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结合城乡居保工作实际,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制定更细致、具体的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基金稽核审计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

二、坚持日常稽核制度。每月初,各镇劳动保障中心上报的死亡人员信息,政务大厅业务经办人员及时整理形成规范完善的人员异动台账。对每个月发放的养老金实行“业务审批、财务审核、领导审签、财政审拨”的四审联合制度。严格专款专用,保障享受待遇人员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做到了“不漏发一人,不错发一人”;从源头上杜绝城乡居保基金的流失,有力地推动了城乡居保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强化基金监管,提高基金安全系数。城乡居保基金公开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基金收缴、支出、预算、决算等环节的监督,并每月与县财政核对财政专户余额,及时将居保基金上划给省社保中心进行委托投资,且积极主动与金融部门联系,提高基金上浮利率,不留基金监管漏洞和隐患,确保了基金保值增值。

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树立基金安全意识。把监管工作贯穿于整个城乡居保基金管理工作的始终,制定有重点、全覆盖的监管工作计划。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监管业务能力,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开展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城乡居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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