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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检察院与县交通警察大队就未成年人 违规骑乘“小黄车”的监管达成三点共识4月21日,威远县检察院陈双副检察长带领未检部干警前往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未成年人与“小黄车”之间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同县交警大队达成三点监管共识,促进“小黄车”运行监管规范。 首先,陈双副检察长就县检察院在队伍教育整顿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收集到“未成年人与“小黄车”之间存在安全隐患”的意见,与县交警大队进行沟通,建议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避免带来不必要的交通安全隐患。县交警大队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现阶段“小黄车”的管理情况。双方就加强“小黄车”监管达成三点共识:一是约谈“小黄车”管理企业,就未成年人骑“小黄车”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企业对于未成年人违规骑乘“小黄车”的,一经发现,立即对刷码手机进行永久封号处理;二是加强巡逻,特别是加大上学、放学时间人流量较大的学校周边等区域的巡逻,对于违规骑乘“小黄车”的情况及时向相关企业反馈信息,企业将对违规使用人临时封号处理,对于被查处3次以上的将永久封号(限制手机扫码)处罚。三是继续完善“小黄车”管理制度,加大对“小黄车”管理企业的监管力度,促进“小黄车”运行监管更加规范,避免因“小黄车”监督管理不到位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