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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落地

7月1日,威远远平商贸有限公司在威远县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窗口完成登记后,领到了我县第一张试行住所自主承诺的营业执照,该公司委托代理人李女士高兴地说:“现在办企业真的是太方便了!”

据悉,为进一步降低创业投资成本,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免除市场主体住所证明手续,实现住所“零证明”登记,日前,内江市出台了《内江市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及分支机构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施登记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只需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无需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

方案出台以来,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登记窗口、LED屏、新媒体等渠道,结合“百年党史进万企”活动,积极宣传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扩大申报承诺制的知晓度、认可度,让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大大提高。同时,该局还利用线上线下登记便利条件,进一步向办事群众及企业解读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相关规定,帮助经营者厘清责任清单,提高申请人诚信守法意识,引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据该局登记信用股负责人介绍,该项改革实施仅3天,威远县通过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完成市场主体设立登记36户,其中企业11户,个体户25户。下一步,将局将持续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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