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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助力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提效

县医保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落实医保政策、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上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扎实做好村级建制调整后半篇文章,打造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高基本医疗待遇。一是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倾斜。20个乡镇卫生院除严陵镇卫生院外,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为85%、起付金额为200元,与二级医院、三级乙等医院、三级甲等医院相比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分别高10%、15%、25%,起付金额分别低200元、400元、800元。二是居民门诊统筹报销倾斜。按照内江市2019年医改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三年过渡期,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限额范围,由用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品刷卡就医购药,逐步调整为用于支付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诊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2020年限额中的70元、2021年限额中的120元及2022年的全部门诊统筹限额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

总额预决算倾斜。在总控指标有限的情况下,从预决算上倾斜1268.05万元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事业发展。一是2020年居民统筹基金总控预算倾斜。先向20个乡镇卫生院倾斜500万元,再按全县城乡居民统一系数(67.01%)分配预算指标,故乡镇卫生院分配比非乡镇卫生院高9.39%。二是2020年居民统筹基金决算优先。2020年度决算时,有11家自负金额的乡镇卫生院共计自负522.83万元,按自负金额的80%进行调剂,共计使用调剂金418.27万元。其他有自负金额的18家非乡镇卫生院的自负总金额5959.27万元,平均调剂比例为50.22%。故有自负金额的乡镇卫生院决算调剂比例高于非乡镇卫生院29.78个百分点。三是2021年居民统筹基金预算倾斜。根据《内江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付费预算方案》,从可分配资金中提取2000万用于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总控预算分配,其中威远分配349.78万元将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

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发〔2021〕15号)精神,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将全县20个乡镇卫生院就《内江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9版)2019年、2020年的所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收费情况进行梳理统计,汇总上报了市医保局。市医保局将此作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基础,计划每年调整一次项目价格,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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