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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三强化”高效推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一是强化调查指导。每月组织开展入户调查指导活动,加大了对记账户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特别针对日常最易漏记、错记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提高记账户记账准确性。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县人社局每月向辅助调查员发放100元调查补贴,充分调动辅助调查员的积极性,提高调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记账工作高效推进。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县国调队的沟通合作,确保此项工作在省、市要求下推进,积极对上争取;定期研究全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切实加强部门联动,以县级部门统筹安排,推动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有序开展。 据统计,2021年前三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08元,同比增速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