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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举一反三,加强环保监管

      针对环保督察整改问题,近来,威远县认真自查,举一反三,积极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建设,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职责,环境保护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

  积极理顺环保监管体制机制。威远县委编办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内江督察意见》,主动争取内江市委编办的指导帮助,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威远县在进一步明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职责的同时,对城乡供排水、产业园区工业废水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监管职责一并落实到县级相关单位。

  切实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威远县撤销原先在各镇事业单位挂牌设置的环境保护站,重新设立20个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其中,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生态环境监管任务重的10个镇单独设置环境保护办公室,其余10个镇环境保护办公室采取挂牌的方式成立。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各镇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各镇根据工作实际,明确2~3名人员负责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威远县将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作为县级部门“三定”规定职责的补充。各部门明确内设机构和人员承担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切实做到职责、机构、人员“三落实”。各镇、各部门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和承担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部门,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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