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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居保局全面做好养老保险“扶贫代缴”工作威远县居保局积极落实城乡居保社会养老保险“扶贫代缴”政策,通过县、镇、村三级联动,深入摸排、积极引导、兜底参保、政府缴费等措施,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群、2018年度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纳入城乡居保参保范围,并享受政府代缴保费政策,做到应享尽享。 威远县居保局根据县扶贫办和县民政局提供的贫困人口和低保、特困人员名单,通过业务系统对人员参保缴费状态进行比对,通过比对排查出来未参保人员的信息,及时与镇街等部门进行对接,调查确认其是否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纳入财政代缴范围。 截止到目前威远县已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群体8413人,2018年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2332人,由财政兜底缴纳100元居民养老保险费,涉及金额1023000元。此外,政府还对符合条件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中度残疾人,以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进行政府代缴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截止目前,除去已享受扶贫代缴政策的人员外,另有900名重度残疾人,605名中度残疾人,272名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人员享受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保费政策。 今后,威远县居保局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制度,从组织管理、业务运行等方面加强工作规范,提升经办水平和效率,充分发挥城乡居保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体现社保精准扶贫成效。(宋学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