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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四强化四落实”狠抓社会保险扶贫监督履职

按照精准扶贫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县人社局着眼落实扶贫领域“两个责任”,以“四强化三落实”为抓手,着重加强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的监督履职,确保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强化政策宣传。坚持“传统+互联网”模式,建立县、镇、村三级宣传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模式。强化数据核实。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动态数据交换机制,定期校核困难群体数据,逐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强化扶贫经办。严格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和系统操作,做到人员认定、参保录入、代缴资金入账三到位。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同财政及相关部门的协调,确保扶贫资金按时足额到帐。

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实现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应保尽保,无“数字脱贫”“纸上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风险防控相关要求,规范社会保险扶贫资金的使用,杜绝在社会保险扶贫中存在的只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督等问题。落实干部履职。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严格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和系统操作,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强占扶贫资金等问题。(付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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