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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宣、测、保”三举措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一是“宣”,加强宣传,解读政策。2018年12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这是四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和规范。县人社局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保障办法、经办规程等政策进行宣传、培训,特别是对新老政策差异进行重点解读。提升经办机构和基层人社服务所(站)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经办水平和服务能力,为下步开展进村入户宣传、“一对一”讲解、让群众知晓政策、熟悉政策、接受政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测”,认真测算,执行政策。严格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督促社保经办机构开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认真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用测算。养老保险补偿费实行预存款制度,按人均13年测算并筹集资金。截至目前,按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数据,县人社局已组织测算成自高铁(威远段)主线及配套项目、自隆高速、成宜高速连接线项目、人民医院、页岩气项目等共9个项目3929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预存款资金约49348万元。

三是“保”,分类施保,依法保障。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县统筹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县人社局主动履职,加强与财政、自然规划部门的联系和配合,指导县社保局、县居保局、涉及征地的镇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工作。在全省被征地农民信息系统下发前,按照全县拟启动重点项目的工作安排,拟采取手工办理的方式,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做到既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又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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