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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法院“三管齐下”加强环保行政非诉审查积极高效办案。认真贯彻落实市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幸福美丽内江建设的意见》和《威远县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环保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2017年,该院受理并审结环保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6件,涉案标的479.87万元,平均审查天数仅12天,高效、有力支持行政机关惩处污染企业和污染行为。 深入一线释法。书面审查案件申请材料的同时,该院还派员深入厂区了解情况,听取企业负责人和环保局工作人员意见,让排污企业认识到不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及《责令限期缴纳排污费决定》的严重后果。经耐心协调,被执行单位在审查阶段,主动履行标的318.87万元。 加强理念宣传。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广泛开展“法律七进”,先后4次送法进企业,为企业员工开展环保法规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拍摄环保案件《开庭说法》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