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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地税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首征顺利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有效推动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和生活方式,四川省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为确保水资源税开征工作顺利进行,威远县地税局依据“有序衔接、税费平移、注重调控”的原则,扎实有效地推进了该县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1月是四川省水资源税的首月征期,1月3日上午10点,威远县第一位纳税人威远县新场镇自来水有限公司办税人郭先生迈入县地税局联合办税大厅申报缴纳水资源税,该局也开具了首张开征水资源税税票,征收入库首笔税款1,073.6元,当天,共征缴入库三位纳税人水资源税合计2,719.2元;1月15日,水资源税首个申报征期结束,全县首个征期申报率就达到了100%;截止1月31日,全县19户纳税人开征首月共申报缴纳入库水资源税148,479.16元(其中,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和威远清溪水务公司两位纳税大户,分别因取用其他地表水和城市公共用水共缴纳税款达90%以上)。这标志着该县“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改革工作已平稳过度、有序推进,国家水资源税开征试点工作在我县推进平稳有序、首征实施顺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主要工作举措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作机制。县地税局与县水务局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人员通过加强联系密切交流,及时成立了组织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对接协调机制,有效加强了对水资源税开征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水资源费改税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事项,以及试点交接上可能存在的重点、难点等问题,及时传递交换意见,共同分析研究解决,为水资源税首征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开展税法宣传辅导,营造良好征纳氛围。县地税局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税企QQ群、电子邮箱、手机电话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水资源税法律知识,同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水资源税申报咨询窗口,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面对面向纳税人进行宣传,实现全方位多渠道引导纳税人申报。特别是通过威远县电视台连续5天播放了新闻通稿《四川省12月1日起试点开征水资源税》,及时通过税企QQ群、征收大厅电子显示屏发布宣传国家政策法规。为水资源税首征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设置政策咨询窗口,提供优质贴心服务。县地税局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了新开征水资源税、环保税的政策咨询岗位窗口,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税收政策咨询电话,为纳税人提供有关具体政策解答、纳税申报表填写辅导、金三系统申报流程引导等专业贴心服务。同时印发《水资源税宣传手册》和《环保税宣传手册》,由税收管理员及时发放宣传到每户纳税企业,开展一对一零距离政策宣传辅导。为水资源税首征提供了优质的贴心服务。

搞好工作动员推进,举办纳税业务培训。威远县地税局联合威远县水务局在县地税局七楼会议室,共同举办了对全县水资源税纳税人的税收政策解读、纳税业务知识培训及试点开征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县所有水资源税纳税人、县地税局和水务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了工作动员培训。培训会上,双方分管领导联合部署落实了水资源税开征试点工作,强调明确了国家水资源税费改税应坚持“税费平移”基本原则和开征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现场发放了有关水资源税宣传培训资料,由税务专业人员通过制作PPT课件,详细解读了水资源税具体政策法规,重点对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纳税义务人、征收对象、征收方式、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等主要知识要点进行了具体讲解培训;并利用金三测试环境为参训人员进行了金三系统办税操作流程现场纳税演示。为水资源税开征试点工作打造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抓好税收征管工作,确保开征顺利实施。县地税局及时将全县水资源税纳税人对口交接、分配落实到各主管地税所,并分户指定税务管理员负责做好开征试点工作,还利用金三测试环境提前对税务人员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和纳税申报、征税管理等培训,使税务人员熟练掌握申报征管整套流程,更好地对纳税人办税提供有效征管服务,为水资源税开征奠定了有力的征管保障。

(范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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