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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平稳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017年,省市政府下达我县关闭煤矿5个、化解过剩产能37万吨的目标任务,我县实际关闭煤矿7个,化解过剩产能55万吨。 与此同时,我县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关闭煤矿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依法依规保障了1000余名关闭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县政府制定了煤矿关闭奖补政策,明确规定煤矿关闭奖补资金必须首先用于职工安置。 二是关闭煤矿企业按照《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镇政府的监督下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结合实际,制定了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报所涉镇人民政府审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是县财政将奖补资金拨付给所涉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进行职工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