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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检察院“四步走”全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按照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县检察院采用“四步走”的工作方法,全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

明确范围、全面排查。明确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类型为集中排查范围,同时注重对开设赌场、毒品犯罪、抢劫等伴随犯罪的摸排。全面排查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15种犯罪类型案件,实现了对类黑、类恶案件的排查全面覆盖。
    明确重点、梳理审查。通过初步的摸排结果,该院随即对组织成员一般在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多次实施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尤其是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案件开展重点排查,严格依法依规梳理、审查案件线索,做到不纵不枉。
    明确线索、讨论核查。在经过了全面排查、梳理审查之后,公诉干警对所排查梳理的非法拘禁案等案件线索进行逐案讨论、核查,形成讨论笔录。通过严格的核查程序,确保有的放矢,提高了梳理案件的准确性。
    明确主体、移移交调查。线索明确之后,公诉部门会同侦查监督部门共同研究探讨线索移交程序,按照立案管辖规定,向公安机关发出涉恶线索移交函,并与公安机关召开专题联席会,将摸排情况及材料移交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侦査提纲,明确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的下一步工作重点。

(撰稿人:雷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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