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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民政局“四举措”整治民政系统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腐败问题

近日,威远县民政局开展民政部门干部职工、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的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城乡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一是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媒体、政务公开栏、宣传资料等载体大力宣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内容、意义,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整治低保腐败问题的知晓度,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自查自纠。印发了《威远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县民政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整治的通知》,组织开展辖区内自查行动,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各镇、村干部的民政工作人员主动备案,分别填报《威远县民政干部亲属不违规享受低保承诺书》。对有亲属享受低保但不符合条件的,主动退出;对有近亲属享受低保且符合条件的必须上报备案。对刻意隐瞒、谎报的一经查实,从重处分,并追究其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走访核查。局监察室和低保中心联合行动,通过核查城乡低保花名册是否公示到村到组;低保评定是否民主评议;核查举报信件的内容是否属实;核查干部的近亲属享受低保是否备案,并且核查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

四是强化整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干部有近亲属享受低保而不备案;备案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群众举报事情属实的有违规享受低保等行为,严肃查处问责。

目前,经过为期一个多月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全县民政干部共签亲属不违规享受低保承诺书1534份,通过核查村干部直属亲戚违规享受低保4人,已整改4人。全县自查自纠中主动退出低保户2人,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20人,走访核查中直属亲戚违规享受低保未备案1人,发现收入发生变化取消农村低保4户7人。(威远县民政局 钟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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